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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金普新区:官商勾结欺凌高龄残疾孤儿寡母20年无家可归

时间:2019/5/6 13:52:49 点击:942

 

作为房地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对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但是,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城乡建设局(原为金州新区土地房屋局)作为房地产开发的行政管理部门,却与大连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勾结起来,欺诈90高龄且双目失明的老母和68岁脑残儿子,造成娘俩20年来无家可归。他们这一泯灭人性的做法,在当地引起公愤。

开发商野蛮非法强拆

    大连市金普新区居民郭玉华,于1989年和92年分别两次购买了临街四间瓦房。因为两次购买,所以有两个房照,跟她儿子在此居住。

    2000年,开发商大连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在此处动迁搞开发。郭玉华家依据政府的动迁文件规定,分别要46平方米和62平方米两套回迁房。而开发商负责人孙厚海说:“你们家俩房照一个房主,这是在沾国家便宜。只能把四间房面积相加,给一套69平方米的回迁房。”至此,双方不欢而散,没有达成任何动迁补偿协议。郭玉华家又去找动迁办协商回迁房的问题,其负责人告知,房子是开发商开发的,我们管不着,还是去找开发商吧。

    据郭玉华儿子介绍,2000年6月份的一天晚上,四间瓦房被夷为平地,房子里面的家具电器等所有物品不知去向。去问开发商,他说是动迁办干的,问动迁办说是开发商干的。两家互相推诿,都不承认是自己干的。后来打听得知,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任何动迁手续的情况下,又在开发办默许的情况下,采取暴力非法手段,强行拆了郭玉华的四间瓦房。

    此后,火急攻心的郭玉华双目失明了,摘除一个眼球。跟她患有病毒性脑炎后遗症、半彪半傻的儿子成了无家可归之人。从此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房屋土地局硬是不认定开发商强拆

      郭玉华的儿子向记者介绍说,我们维权主要有三大项内容:一是依据规定要两套回迁房;二是分段重新计算搬家补助费和过渡安置费;三是确认开发商非法拆迁,赔偿非法拆迁损失。

    对于第一项内容,房屋土地局的裁决跟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样,答应给两套住宅。从裁决书中看到,土地房屋局是按开发商的意思裁决的。对第二项内容,土地房屋局也是按开发商的计算方法裁决的,与郭玉华家提出来的、比较合理的计算方法相差甚远,土地房屋局是明显在保护开发的利益,而侵害了动迁户的利益。土地房屋局和开发商把动迁方案隐匿起来不让郭家看,分明就是没有按规定给以补偿。

    对于裁决认定非法强拆这一项,土地房屋局根本就不理不睬,好像是没有发生过非法强拆这一事似的。郭家多次向法院行政诉讼,法院也裁决土地房屋局要重新裁决,土地房屋局还是不理不睬,在裁决中一个字也不提。甚至在法院庭审中,土地房屋局和开发商互相推诿扯皮,都不承认自己非法强拆这一事。

    开发商的非法强拆,给郭玉华家造成了25万多元的损失。如果裁决认定开发商非法强拆的话,是要给以赔偿的。土地房屋局完全站在开发商的立场上,就是不予裁决。其找的借口真是有些花样百出。记者从庭审记录及法律文书上看到,土地房屋局一会说非法强拆过了时效,一会说不在受理范围。还找借口说郭家拿不出来非法强拆的相关证据。

    金州区土地房屋局不裁决非法强拆一事,是郭玉华家多次行政诉讼的一个主要因素。官司从金州区法院打到大连中院,又异地瓦房店法院,再到大连中院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土地房屋局重新裁决。面对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生效,都过了法律期限了,土地房屋局根本就不执行法院的裁决,不予以重新裁决,公然藐视法律枉法行政。土地房屋局的一个处长曾经公然叫嚣地说:“就是下裁决的话也不能向着你们。”其偏袒包庇开发商的强硬态度表露无疑。

两套回迁房有戏耍郭家孤儿寡母的味道

    经过郭玉华家反复强烈要求,开发商只得依据规定分给郭家两套住房。土地房屋局的裁决书中也确认了这两套住宅房。这两套房子位于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538号楼的1单元7楼1号和1单元6楼2号。郭家认为分给他们这两套房子,不符合动迁方案里的动迁户优选选择权的规定。依据动迁方案他们有权在2--3层选择回迁房,尤其是对于身体状况不佳、行动不便的残疾孤儿寡母,应该有些人文关怀,及人道主义的照顾。说开发商有些故意刁难孤儿寡母也不过分。土地房屋局的裁决也迎合了开发商,根本没考虑郭家的实际情况。

    那么分的这两套回迁房又是个什么状态呢?郭家的儿子介绍说,这两套房子的建筑面积分别是57.50平方米和45平方米。其中一套已经被人抢住了十年之久。当年分房时候,一个刚从监狱刑满释放的动迁户,因为多次与开发商交涉要回迁房,开发商都没有给解决,这个刑满释放的动迁户干脆就抢住了这个房子,但始终没有办产权。开发商也拿这个刑满释放的毫无办法,只有默许他在那居住,这一住就快十年了。

    开发商就是这样分给了郭家所谓两套房子,房屋土地局也了解这个情况,先后三次裁决中竟然同意开发商的做法。他们意图很明确,把被抢住的房子分给郭家,让郭家残疾的孤儿寡母去跟刑满释放的人拼这个房子吧。其用心相当险恶,也具有耍戏郭家的味道。

    开发商和土地房屋局这一做法,引起了不少人的气愤。在庭审记录中看到,就连大连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也在庭审中气愤地质问他们:“难道你们不知道房子已被人家住了,还要分给郭家吗?”面对法官的质问,开发商和土地房屋局则是百般狡辩和抵赖。

    针对回迁房被抢住和楼层太高不适合残疾人居住的情况,郭家提出了不要房子给以货币补偿的诉求。但是没有得到开发商和土地房屋局的认可。

编后话:土地房屋局到底拿了开发商多少钱?

      俗话说:“没有三分利,谁起五更天?”大连市金普新区城乡建设局绞尽脑汁、不予余力地偏袒包庇开发商,甚至不惜违法行政、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地保护开发商的既得利益,致民众生死于不顾地替开发商站台,其中没有利益输送,连鬼都不信。

      我国的每一部房屋动迁管理办法,都规定县级以上的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是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管理者和监督者,他们有权力也有义务,对房地产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实施监督和管理。他们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是要保障民众在房屋动迁中不受利益侵害。而大连市金普新区城乡建设局却恰恰相反,与开发商沆瀣一气利用手中权力串通开发商合伙欺诈动迁户。尤其是欺诈高龄残疾的孤儿寡母,更不能令人容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法治建设会议上强调:“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总书记的依法治国理念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必须落实到实处的措施。而大连市金普新区城乡建设局的做法,完全有悖于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这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希望大连市及金普新区有关领导要重视这个问题,查查里面到底有没腐败的问题,还民众一个公道。

    我们媒体将继续关注此事的最新发展,并及时做出报道。

转载地址:http://news.jsdushi.net/2019/0506/241910.shtml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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